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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派出综治员给贼帮忙盗窃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8:34 法制日报

  本报兰州5月29日电 周文馨 窃贼不是在夜幕的掩护下仓皇作案,而是由民警派出综治员保护和帮忙,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将铁路车站站改工程换下来的专用设备切割后抬走。近日,兰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了这起令办案人员十分震惊的系列盗窃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7月,在马家坪养路工区包活的陈某(甘肃省永登县大同镇卫生院医生)认识了王某(兰州铁路局兰州西工务段马家坪养路工区工人)。同年10月的一天,

王某告诉陈某其处有一个铁路报废道岔(即辙岔)可以处理给陈,最终双方以1500元成交。2006年1月,在王某带领下,陈某前往兰新线“验货”,并决定带电焊工、民工前去切割和抬运。然而,由于在现场有综治员看护,陈某便想到了常在其医院看病输液的赵某(甘肃永登县大同派出所民警),为了能够得到“保护”,他便将此事告知了赵某,并谈好如何分成。一听有利可图,担负着保护铁路设施安全职责的赵某,竟利用职务便利,派出综治员堂而皇之地“帮”着陈某干起盗窃之事:今年1月25日,被告人王某、陈某和赵某预谋后,由陈某与赵某找来一名电焊工及3名综治员,会同王某一起窜到兰新钱79公里处,盗窃兰武二线站改工程换下的P60-12型辙岔一个,价值人民币1.1万余元;同时,3人还盗窃了P60型再用轨一根,价值人民币1178.35元。同年2月11日,赵某又指使3名综治员和一名电焊工,窜到兰新线80公里处,将兰武二线站改工程换下的价值同样为1.1万余元的P60-12型辙岔切割成4节后准备“抬走”,由于抬不动,遂准备再割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在综治员被警方抓获后,赵某竟和王某、陈某统一口径进行了串供。

  在被押上法庭受审时,赵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痛悔不已,他称自己原是一个有着美好前途的年轻民警,却因一时贪念,就此自毁前程,如今追悔莫及,请求能够得到法律的轻判。法院认为,被告赵某等3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均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三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盗窃的财物不属特别巨大,且第二次作案未遂,破案后赃物已被警方全部追回,因而依法作出从轻判决:一审判处原警察赵某及其他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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