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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旁听评价记入法官业绩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8:34 法制日报

  本报讯杨会宪 为更好地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实施细则,并狠抓落实。目前,共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9次,受到旁听代表的一致好评。

  该实施细则规定,本院公开审理的行政案件、重大疑难或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商事和再审案件都在旁听之列。上述各类案件实行法院提报旁听和人大法工委指定旁听两种

形式。细则从仪表规范、庭审语言、审判作风、庭审驾驭、审判程序、实体处理、争议焦点提炼能力、处理问题应变能力、公正中立、庭审效果等十个方面作出严格要求。庭审结束后由人大代表对庭审情况按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作出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记入法官个人业绩档案。

  该项制度的实施,增强了审判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提高了审判人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司法水平,为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促进公正司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为人大代表更好地了解审判工作、依法履行职责、发挥监督主体作用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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