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回扣换来坐牢八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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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8:34 法制日报 |
构筑和谐社会的经侦卫士有奖征文 谢红 张爱华 本报记者 于呐洋 一个是上海某钢铁加工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一位是副总经理,拿着数十万元的年薪,享受着优厚的待遇,最后却栽在了吃“回扣”的泥坑里。前不久,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以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永生、杨森有期徒刑8年。2005年3月,徐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一大队在协助市纪委调查某案时,在徐州某设备制造厂会计室发现一笔50万元的交通银行汇款存根联。在侦查员的再三追问下,王厂长终于道出了实情。 徐州某设备制造厂是该市一家生产起重机的小型民营企业。厂长王某带着二十多名职工苦心经营,但凡来谈生意订货的都是“上帝”。因此,2004年上海某钢铁加工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杨森上门来洽谈采购事宜,立刻便成了王厂长的座上客。 2005年1月24日黄昏,上海某钢铁加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永生和副总经理杨森走进了王厂长的办公室。 “老王,我们这次来想再订一件货。” “好啊,想要什么型号,我带两位看看货。”王厂长拿出一本样品目录。 “先不谈这个。”杨总打断了他,接着说:“我们李总亲自过来了,你不能让我们白忙活啊。” 老王沉默了,他知道对方的意思。2004年10月,这两位老总从他这里签订购买设备合同,把设备价格压到了最低,同时抬高合同成交价,那中间的差价,便返还给了二人。可是,眼下厂里几十名工人都要开工资,又快过年了,不能让工人们心寒啊。 “好吧。”他答应了。 年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交货付款。同时,王厂长安排会计,悄悄地往杨总提供的银行账户上汇去了50万元。 2005年3月23日,该案正式立案。当晚7时许,5名民警冒雨驱车奔赴上海。侦查员们到达上海后,迅速制定了一套周密妥当的抓捕计划及备用方案。 24日下午5时,一辆黑色奔驰S级轿车驶入钢材加工公司院内。车内,杨森按照侦查员的布置,拨通了李永生的手机。“李总吗?我是杨森,上次给你说过的北京的张总想和你谈一下那笔8000吨低碳钢的事情,我们在下面等你。”五分钟后,李永生出现在侦查员的视线内,随即就被“请”进了车内。 在随后的审讯中,李永生、杨森分别交代:从2004年5月至2005年3月间,在负责上海某钢铁集团及其在无锡、济南等子公司的起重机采购业务中,相互勾结,在与徐州某设备制造厂洽谈、签订购买设备合同的过程中,采用抬高合同成交价格,高出的价款在第一笔预付款到达供货方之后,要求供货方再返还到两人的个人账户上,索要贿赂共计125.8万元。 李永生、杨森羁押期间,侦查员奔赴无锡、济南、杭州、天津等地,搜集相关证据。同时,通过不懈努力,将125.8万元赃款全额追回。 此案中,李永生、杨森作为大型民营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基于企业主的信任和其所给予自己的权力,利用卖方急于销售产品的心理,索要巨额贿赂。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的今天,公司、企业的管理层应当以此为鉴,加强企业管理及员工的法制道德教育,预防职务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