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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惯偷诡辩求轻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9:17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蔡艳荣)一名有着多次盗窃前科的惯犯,因为“老毛病”再次落网。日前,案件开庭时,最后陈述阶段他这样为自己辩解:“我这次盗窃已经忍了很长时间,真的很不容易了,你们看看我以前,都是出来就进去,最多间隔不到两个月。”令法官哭笑不得。

  省会刘某1977年出生,他盗窃的恶习几乎贯穿了他的生活轨迹。15岁因盗窃被少管,出来没几天,又因盗窃被劳教三年。出来不到两个月,又因抢劫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日前,桥西区法院又开庭审理了他盗窃价值1700余元手机一案,刘某深知自己劣迹斑斑,为求得轻判,作出了上述辩解。

  据主审法官赵静介绍,刘某是典型的累犯,而且从他的陈述看不出他有丝毫悔改之意。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刘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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