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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交通稽查设套罚黑车导致司机自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9:22 兰州晨报

  本报讯据《法制早报》报道,2005年12月7日、2006年1月28日,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针对哈尔滨市、五常市交通系统个别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因采取“钓鱼”行为,接连引发了治安、刑事案件,黑龙江省副省长王东华两次就此类问题作出了专门批示,要求严厉整治。

  一场轰轰烈烈的打击“钓鱼”之风,就这样开始席卷黑龙江大地。

  所谓“钓鱼”,就是指交通稽查部门让人扮成搭顺风车的人,只要坐上车,就在前面拦住,以“非法营运”为由进行罚款。

  据知情人讲,交通局养了一大批线人假装乘客,事成之后按罚款额的30%甚至更高提成,因为一般罚5000-1 0000元不等,他们的收入也颇为可观。

  2003年六七月份的一天,在哈尔滨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院内,一名40多岁的出租车司机,因无法缴纳巨额罚款,和执法人员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后来,当地的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此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系自杀死亡。

  前不久,黑龙江省交通厅下发通知,要求哈尔滨市交通局、五常市交通局进一步落实王东华副省长的重要批示,对有关执法队伍进行重点整顿,对违法、违纪的当事人、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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