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点将设秘密写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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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9:38 南方日报 |
广东首次修订人大代表选举细则强化程序公正 投票点将设秘密写票处 本报讯今年下半年,市、县(区)、乡镇人大将进行换届选举,为了对其提供依据,省人大对《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了10多年来的首次 修订,并提交本次常委会审议。选民最终决定候选人名额 增设正式候选人预选环节 据了解,细则于1992年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实施,本次修订是继1995年那次修订后10多年来的首次修订。 确定正式候选人方面,根据国家《选举法》,修订草案规定,如果提名的代表候选人超过正式候选人的上限数,将由选举委员会交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名单。如果对正式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草案新增规定将进行预选。而以往,如果意见不一致则采用举手或者投票的方式表达意见。此项修改后,代表选举将能够更好地反映民意。 选民可直接质询正式候选人 选举日停止一切宣传活动 代表要让选民了解自己,少不了适当的宣传。修订草案根据广东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和出现的新变化,增加了专门的内容。在过去,细则仅是规定了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而修订草案明确表示,选举委员会应当履行组织宣传的职责,组织候选人的宣传介绍工作,规范候选人和其他选民的自我宣传。 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以后,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同选民见面,作自我介绍并回答选民的问题。“修订草案对代表候选人的宣传工作进行了更加具体和完善的规定。”省人大法制委有关工作人员介绍。 当然,候选人的宣传也要符合相关规定,草案要求对候选人的宣传介绍以及候选人或者选民的自我宣传均要实事求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有欺骗公众、损害他人的行为。同时,草案也明确,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和其他选民的宣传介绍。 流动票箱至少3人监票 当众开箱禁止诱导拉票 多年来,部分地区对选举的公正性有诸多投诉。针对这种现象,修订草案将投票站、流动票箱工作人员由“两人”改为“不得少于三人”,增加了“投票地点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流动票箱必须符合保密的要求。他人不得围观选民填写选票,工作人员不得诱导选民填写选票”的规定。对于监票员和计票员,修订草案要求必须“征得参加选举大会过半数选民同意”,“投票结束后应当当众开箱,公开计票”。 罢免县级代表须50人联名 新代表半年内享“豁免”权 为完善罢免代表的操作程序,修订草案还根据上位法对罢免受理机关提出具体要求,增强了对随意罢免代表的约束。其中,罢免县级人大代表,按细则只需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修订草案改为50人以上联名。同时草案还要求,罢免代表必须写明罢免的对象和理由,对新当选的代表,不能在6个月内,以其执行代表职务不称职为由,提出罢免要求。罢免要求没有通过的,1年之内不得以同样或者类似的理由再次提出。 徐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