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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委会为选购儿童食品支招 慎购与玩具混装的食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9:41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玮通讯员/周珏)昨日,市消委会发布今年第12号消费提示,重点对“该如何为孩子选购儿童食品”支招,认为选购时应重点关注4方面内容:

  一是一定要选择具有一定规模、信誉良好的大商场、超市,不要在路边小摊点购买,“因为这些摊点的食品大多从非正规渠道进货,质量没有保障,而且流动性大,出现问题无法追索”。

  二是食品标签应该有品名、商标、配料表、生产厂家、厂址、电话、卫生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号、规格、数量、合格标志等信息,纳入QS管理的食品还应该印有QS标志和号码。同时,功能饮料和含咖啡因成分的食品也不适合儿童食用。

  三是为了避免食品在流通过程中被二次污染,要注意食品的包装。其中,市消委会特别强调,现在一些食品企业为吸引小朋友,常在包装袋内加一些小玩具一同出售,一方面这些玩具容易让小朋友误食;另一方面这些玩具的材料可能本身就对人体有毒有害,因此最好不要选购此类混装食品。

  四是不要被一些食品的“艳丽外衣”和“诱人香味”所迷惑,这往往是使用色素、香精的结果,而这些食品添加剂大多为化学合成,食用过量,必会造成身体伤害。所以选购儿童食品应颜色越清淡越好,不要过多追求食品的色、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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