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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主不认孤儿寡母 未婚妈妈尴尬讨债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09:43 武汉晚报

  和男友同居5年,准备办理结婚手续时,男友突然去世,债主乘机赖账。昨日,尴尬女友王晓艺终于在法庭上讨回公道,结束长达十年的讨债路。

  1990年,23岁的王晓艺结识了在汉做建材生意的宜昌男子黄华辉。一年后,两人过起同居生活,其间,黄经常为汉阳一房屋开发商马建华的工地送建材,但货款未结清。1995年,王生下女儿,两人决定办理结婚手续时,黄死于车祸。

  为了生活,王找到马,双方约定2005年11月前结清10万元欠款。约定期限到后,马却以种种理由推脱。去年12月,王向法院提起诉讼。

  马在法庭上辩称,王并非黄妻子,无权代表其索要欠款。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王与黄属于事实婚姻。因此,王及其女是黄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遂判决马给付10万元货款,并支付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利息。

  记者 邵澜 通讯员 高琴 实习生徐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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