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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房地产听命“我的地皮我作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0:06 四川在线

  在一个喜欢听好话的社会,一旦因种种原因而需要面对“坏话”批评的时候,总是有某种话语会编造出新的好话来,一是为了欺骗社会,二是为了欺骗自己,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欺欺人。毫无疑问,今天的房地产业就处在自欺欺人的社会环境中。走到今天的房地产改革,也许已经不是一厢情愿的宏观调控所能让百姓满意的问题,而是房地产本身就存在诸多扑朔迷离的故事,尤其是当“我的地皮我作主”成为房地产发展的紧箍咒时,市场宿命逻辑完全有可能成为压弯百姓脊梁的天理。

  谁都知道房地产发展的基本要素是地皮,而地皮又恰恰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所有,即便是房地产商花巨资获得的地皮,也只有房地产的开发权,并没有地皮所有权。同理,百姓花巨资购得的房屋也只有房屋本身的使用产权(处分权),而没有地皮所有权。由此不难看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早已成了中国千百年来的统治铁律,而“我的地皮我作主”也就顺理成章支持了“率土之兵莫非王臣”的天理。

  处在市场经济转型期的房地产业,已经成了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柱产业,怎样利用地皮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自然就成了“我的地皮我作主”的市场宿命逻辑下的生财理由。今天,当脱离国情的高房价让百姓忍受着不堪重负的痛苦时,房地产本身不但在承受着难以“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天怒”指责,同时也在承受着暴利诱惑而又不愿“安得广厦千万间”的“人怨”声讨。其实,按照市场宿命论的逻辑,商人投资图谋回报而获取暴利也许并无过错,但问题是假如房地产本身就屈服于“我的地皮我作主”的被动地位的话,那么,商人就不应该站在地皮垄断者一边欺压百姓,而应该以自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慈善之举“微利是图”地站在百姓一边,以道德和良心赢得百姓的尊重。然而遗憾的是,绝大多数商人并非站在百姓一边,而是利用“我的地皮我作主”的被动地位把自己装扮成“被冤枉者”的形象,进而在“被冤枉者”的遮羞布下面游刃有余地利用市场宿命逻辑玩弄花样制造高房价下的高利润,即便是引发天怒人怨也在所不惜。

  冷静想一想,在一个法制并不健全的社会中,市场宿命逻辑下的商人行为,不论有多么龌龊,顶多也就造成社会对商人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良心的谴责。而在高房价的成本构成中,“我的地皮我作主”的“王土”拥有者,才是最大的获利者,据有关资料透露,高房价中的地皮成本就占了30%多。更可怕的是,由于“我的地皮我作主”成了“王臣”们“想规划就规划”、“想开发就开发”、“想拆迁就拆迁”、“想安置就安置”、“想要价就要价”的“霸道”之举,这就迫使百姓不得不完全被动地接受高房价下的生活必需品。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的“我的地皮我作主”紧箍咒下的房地产,不但成了法定产业,而且也将百姓的任何自由建房诉求拒绝在“我的地皮我作主”的“王土”之外。即便是百姓对“我的地皮我作主”的房地产提出脱离国情并非科学发展观的质疑时,也难以撼动“我的地皮我作主”对科学发展观拥有的独家“科学解释权”。

  今天,当房地产成为天怒人怨的众矢之的时,不论对房地产发出什么样的指责和指控,也许都难以扭转市场宿命逻辑下的高房价压迫。当然,要扭转高房价压迫百姓并非没有办法,那就是希望“我的地皮我作主”明确地站在百姓一边重新“作主”。尽管“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兵莫非王臣”仍旧可以作为千百年来的统治铁律和天理,但“土为民所用”和“土给民以利”的新观念总不至于落败于旧观念吧?今天,怨声载道的房地产业,必然会是因为制造出了“房奴”的改革方式,而留存在中国现代历史上的一个记忆。其间发生的种种民间不堪重负的言论和行为的对抗方式,其实都是在对公共需求无法获得正当支持的时候而采取的对抗举动,哪怕是最理智的人群,都有可能参加到不堪重负的对抗中来。这种现象也是对“我的地皮我作主”的历史性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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