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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光立标语还不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0:27 四川新闻网

  在北京的一所大学里,刚刚冒出新绿的草坪被一些学生占据,有晒太阳睡觉的;有坐在草地上看书的……草坪已经被踩出了一条光秃秃露着泥土的小径。就在草坪的护栏旁,还立着崭新的标语。一条是:“留一片爱心给绿地。”另一条为:“小草正在酣睡,请勿打扰。”可惜,威慑力太小。有人引用这标语来劝阻一名穿行草地的学生,对方也毫不在乎:“这也不算‘打扰’吧。”

  有人为此呼唤:“每个人都有强烈的环保意识,才是绿水青山最重要的保证。”当然,这呼唤是很对的。可这又是不够的。因为,对于很多人来说,缺少的压根儿不是什么“意识”、“观念”。

  “读圣贤书,所学何事?”人家大部头的书都是读过了的,也许还考试合格,道理讲得头头是道。问题在于,道理是抽象的,利益是具体的。可以感受,或曰享受的利益,总是至上的。所以,并非这些大学的同学特别差劲。当“道理”之类不合一己眼前的利益,总会有人一脚踢开这道理的。

  所以,诸如此类的镜头,都已经是让我见怪不怪了。那一年春天,在公园里看到一块草坪四周圈着绳子,上面还悬着标明“养草期间,严禁入内”的字牌。但偏有好几十个年轻人“入”了“内”,又奔又蹦。隔了一星期,我又来到这块草坪——严格地说,已不能叫草坪,它光秃秃的,几乎没有草了。我愤慨,我呼吁,我写了文章抨击。后来,我慢慢体会到,这作用也很有限。

  对付无视社会公德乃至公共秩序的行为,教育是第一步,劝诫是第二步。还应当有第三步,就是执法。前两步是软件,后一步是硬件。订一条规章制度,并非像有的主事者想象的那么简单:写几句话,挂出去,就成了。东南西北中,诸多“秃头草坪”为证,如果缺乏有效的干预手段作为殿后,标语、字牌就仅仅是巴掌大的纸片、木板或铁皮而已。不要指望人们会普遍服从这并无威慑力的字牌,倒是肯定会有人不理它、越过它。

  诚然,就像我们历来认为的那样:大多数群众总是通情达理的。不过,哪怕有十分之一二的人不通情达理,也就够呛了。

  既然法律、纪律是一个国家、一桩事业的命运之维系,那么为了护法,便要什么麻烦都不怕。因为今天对一个自说自话者眼开眼闭,明天便会有十倍百倍的人视法纪如儿戏。就是要有“令下如山”的勇气,我们的法纪才会令行禁止,享有尊严。气氛会有点紧张吗?没关系,知所禁忌从而祛野从文,乃至祛恶从善,这是逼使一个人从自制到自觉的进程。不用多久,习惯成自然,守法者愈多,执法则愈易,我们的环境就容易和谐了。

  在环境问题上,我们的职能部门缺位的太多。据我所知,目前对于有的工厂违犯“环境保护法”而制造的污染,违犯“城市管理条例”而乱堆乱卸等等,居民群众告到有关职能部门,得到的回答常常是:“电话打过了也不听,我们也缺少办法。”怎么会缺少办法呢?环评,环审,问责,问罪,依法追究就是。看来缺少的是比“办法”更紧要的东西!(司徒伟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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