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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至今全省还有71.7万交通违法人未接受处理,执法部门 6月份要对违法司机算“总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0:4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从6月份开始,全省将对交通违法未接受处理的司机进行清查,未按时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交纳滞纳金,超过三个月不交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交纳罚款的,一次记12分,驾照停用。

  71.7万违法司机将受处理

  据省交警总队统计,去年至今全省有71.7万人交通违法未接受处理,其中在外省交通违法未接受处理的有25.14万人,今年以来记满12分未接受处理者达13138人。这些交通违法信息因违法人未接受处理一直难以消除,占据着大量交通信息库,省交警总队决定在6月份对全省交通违法未接受处理信息依法进行集中清理,凡是涉及的交通违法司机,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追缴,拖延未缴达到规定期限的将予以严处。

  省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超过三个月不交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交纳罚款的,一次记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也指出: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司机可多渠道查询相关信息

  据介绍,目前我省有多种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告知渠道。交警在现场对违法司机作出处罚时,出具的处罚决定书上有明确的提示,告诉司机如何办理罚金交纳和逾期的后果。一部分司机由于没有认真阅读相关提示说明,造成了逾期未交罚款,以致受到记12分、交纳滞纳金的处罚。为此,交管部门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应仔细阅读处罚决定书上的提示说明,自觉、及时地接受交通违法处理,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此外,车主或车辆管理人、驾驶人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获知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信息:各交警大队公开的查询电话、手机短信,以及报纸定期刊发的公告等。

  省交警总队已专门开通了网通咨询电话:9600100。通过该电话可以查询全国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的相关信息。□记者李红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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