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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方式实现“坏孩子”的受教育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1:23 南方新闻网

  近日,深圳一所小学的“家长委员会”通过表决,54名家长中29名同意,以超过半数的“合法票数”,通过一项罢免案,欲将与这些家长孩子同班的一名“坏孩子”罢出该班。看那架势,大有“坏孩子”不“下课”,罢课运动不停歇的劲头(5月25日南方都市报)。

  就此事件,张国栋先生以《越位的家长》斥之为“公众暴力”。笔者认同该观点,但认为对出了格的“坏孩子”应换个方式实现他们受教育的权利,不能一味放在学校里“害

群”。

  不是所有的老师都善教,不是所有的孩子都可“校教”,学校教育也有无能为力的时候,有时候放弃也是一种次优教育选择。在教育比较发达的德国,也会对屡教不改的“坏孩子”给予开除,实施彻底放弃。

  所不同的是,我们被学校教育放弃的“坏孩子”,大多流落社会直接成了“混混”;而在德国,“坏孩子”在没有“坏”到一定程度时,老师就会要求家长带孩子去作心理治疗;被学校开除的“坏孩子”,将被直接强制送进“不良少年管教部门”予以管教,不会被流落到社会破罐破摔。

  德国的“不良少年管教部门”实现了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无缝对接”,而我国虽然也有“不良少年管教所”之类的强制教育场所,但真正接受教育的“坏孩子”没几个,家长护短是一方面,没有强制力才是最重要的。我们的“三脱节教育”,让绝大部分“坏孩子”直接流进了社会,制造了太多的社会悲剧。

  在新疆,最近出现了一个“坏孩子妈妈联盟”,一批妈妈自发组织,编写专门教材,来帮助教育几乎被学校放弃的“坏孩子”。像“不良少年管教部门”,“坏孩子妈妈联盟”都是给“坏孩子”换一种教育方式,或许这是一种好的选择。

  □小石潭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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