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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如何才能“顶得住”也“站得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2:00 光明网
倪洋军

  要坚决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贯彻《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要让那些不重视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干部,没有完成年度任务的领导干部,得不到提拔重用;让那些漠视环境法律法规的领导干部付出应有的代价。(2006年5月24日人民日报)

  这是5月22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周生贤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环保法律执法检

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摘要。周生贤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我国的环境保护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同时,环境执法工作还面临不少问题,诸如,环境保护投入不够、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不够,环境执法上监管不力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也是导致环境长期得不到有效保护的重要原因。其中环保部门的监管不力应该是问题的主要症结所在。是什么原因使环保局长们大多“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呢?

  一是由双重领导身份决定的。由于地方环保部门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环保局长的“乌纱帽”攥在地方领导手中,一些缺乏环境法制意识的领导,用“挪位置”、“摘帽子”等手段,直接干扰环境执法,环保局长“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正因为如此,环保部门的很多工作得受制于地方政府,不能真正行驶环境监管职能。

  二是由领导者的素质决定的。有些地方环保部门的领导顾及的是自己的“帽子”而不是环境治理。他们将大量的精力用在了会议、应酬和搞好关系上,虽然地方领导在环境保护问题上有明显地违规行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有时还与地方上的领导一个鼻孔出气,甚至助纣为虐,帮助地方领导在环境问题上说假话或弄虚作假。

  鉴于此,为了让环保局长“顶得住”也“站得住”,笔者认为,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改变地方环保部门的双重领导身份。实行垂直管理,直接对上级环保部门负责,不受地方政府的约束,给环保部门以一定的临机处置权,这样环保部门才能放开手脚,敢于去抓、敢于去管。

  二要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地方官员和环保干部在环境问题上做到警钟长鸣。在问题处理上不能光处理事,更要处理人。

  三要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环境保护不但要立足眼前,更要重在长远。对招商引资企业能否进来,首先要进行科学合理的环境达标论证,不能等问题出来了再去“亡羊补牢”就为时已晚矣。

  四要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要干政府的事,比如说,公益事业、福利事业、环保事业,而不应插手企业的事情。现在我们考核政府和干部的政绩,往往只强调经济指标,看上了多少项目、引来多少资金,很少评定其社会指标和环境指标,这是很危险的。要通过政府职能的转变,切实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而不是行政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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