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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承认变相收抵押金 女经理当众撕证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2:02 生活报

  本报记者 刘继斌

  本报29日讯黑龙江隆华纸箱厂以培训为名非法收取11名员工抵押金3300元,却未对员工进行任何培训。在劳动部门对其查处时,该厂经理竟当众撕碎告示板上张贴的因违纪扣除员工工资和培训费违规通告。今天,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今天上午,记者见到了宋风扬、沈弼龙等11名员工。据沈弼龙讲,他是外地来哈市打工的,2005年6月来到隆华纸箱厂工作,当时人事部的负责人秦某告诉他们,每名员工进厂必须交300元培训费,干满三年后才能返回这300元钱,否则不予退款。为了找到工作,沈弼龙只好交了300元钱,但是该单位始终没有对其进行过任何形式的培训,后来员工们得知,这300元钱就是变相收取的抵押金。由于该纸箱厂是发效益工资没有底薪,而且工作时间是白班从7时30分至17时,夜班是17时至次日的7时30分,工作时间长,而且非常累,稍微有一点差错,一个月的工资就会被扣没了。2006年4月18日,沈弼龙等11名员工便向单位领导提出了辞职。

  据介绍,5月12日,这些员工到单位去领工资时,发现每个人都被扣了500元钱,随后几人找到了负责人刘某,而刘某称,他们11个人无故旷工罚款200元,给单位造成损失扣300元钱。因为他们在此没有干满三年,所以300元的培训费也不能退。

  今天上午,记者与南岗区劳动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南岗区学府路287号的隆华纸箱厂。可该厂一位女经理称,她要和下面的具体负责人了解一下情况,但她认为该厂没有变相收取员工的抵押金。由于具体负责人不在,该经理表示明天会带着材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接收处理。可当该经理随执法人员下楼时,却发现单位告示板上张贴了三张告示,其中一张写着“一车间碰线员工邓海山因打人,严重违反公司纪律,扣除其当月工资及培训费。”据执法人员介绍,该公司如此对员工进行处罚,是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正当执法人员准备问其究竟时,站在旁边的女经理竟突然冲上前,撕碎了这张厂内违规张贴的告示。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59号》第16条规定,“在职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时,企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超过本人月平均工资的20%。”执法人员对记者说,该厂收取沈弼龙等11名员工每人300元的培训费其实就是变相的抵押金,执法人员当场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目前,此事正在处理当中。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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