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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警方医院相互推诿 流浪汉死在救助站门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2:02 生活报

  28日凌晨5时许,长沙市芙蓉区苏家巷一片静谧,只是偶尔听到早起的餐馆老板们准备早餐的声音,他们尽量放轻动作,压低声响,生怕吵到正在熟睡中的邻居。此时,设在巷子里的芙蓉区救助管理站对面的一家餐馆也亮起了灯。老板娘刚一出门,就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27日晚上的那个流浪汉还躺在救助站门外,一动不动……

  派出所深夜送来流浪者

  “你好,我们送了个人过来。”27日22时45分,长沙市芙蓉区救助管理站内,值班人员言异云正在整理工作记录,门外突然传来他熟悉的救助请求。

  这次的救助对象,是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民警送来的一个流浪者。民警表示,因为已经患病,流浪者只能躺在派出所临时雇用的个体救护车上,等待言异云的身份核查。

  救护车就停在救助站门口,言异云从办公室出来后,看了一下躺在车上的流浪者,“他是一个40岁左右的中年人,穿着一件白衬衣,浑身上下脏兮兮的,身体也很虚弱。”言异云回忆说。

  几分钟后,言异云告诉民警:“根据经验判断,这个流浪者是个危重病人,按照要求,应该先送到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然后再来救助站接受救助。”

  言异云的话让民警们大出所料。民警表示:“救助站就是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这个流浪病人为什么不能接受救助呢?”

  先救治还是先救助起分歧

  对于民警们的疑问,言异云解释说,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流浪乞讨中的危重病人,应该实行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先到医院治疗后,再送到救助站。

  对此,人民路派出所参与救助的一位余姓的民警表示,言异云说流浪者是“危重病人”并没有依据,而据他们了解,流浪者患有精神障碍。

  余称,在此之前,这名流浪者就多次在人民路派出所辖区内出现,“还经常不穿衣服,一声不吭地走来走去。”为了避免出现意外,警方还在十几天前把他送到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急诊科救治,“当时经过医生的检查,他被确诊为患有精神障碍,但身体健康并无大碍,也不会影响其他人的生活。”

  鉴于此,人民路派出所民警认为,救助站并无确切的证据判断流浪者属危重病人,应该接收他并对其进行救助。

  当晚23时左右,在分歧无法得到平衡的情况下,人民路派出所民警决定,将流浪者放到救助站外,随后自行离去。

  民警走后,言异云决定拨打110。“我告诉110这边有个病人需要救治,让他们通知120过来。”言异云一直强调,他这样的做法符合救助规定:对流浪乞讨中的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实行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由110通知120就近送定点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待病人病情稳定后,由医院负责通知救助管理站进行救助处理。

  120赶到现场但未送医院

  28日零时许,120的救护车到了。“医护人员先是检查了流浪者,然后又打电话给110,要求他们一起将其送往医院治疗。”言异云说,“但当时110没有过来,医护人员在半个小时以后就走了。”

  无奈之下,言异云只能再次拨打110,“但那边却说已经通知了120,120检查后对他们说人没事,救助站可以接收他。”但是,让言异云不解的是,120的医护人员并没有向他提到“流浪者没事”的说法,“如果120说没事,就应该有检查证明。”

  28日零时55分,流浪者仍然躺在救助站门口。站在一旁的言异云放心不下,又拿起电话,拨打110。他告诉110:“人还在这里,出了事救助站不负责。”

  为了证实言异云的说法,记者于28日来到长沙市120医疗急救中心。在该中心的来电记录中,明确显示了这样一条:23时15分,110呼入,要求120出车往芙蓉区救助管理站门口救护一位“意识障碍”病人。记录中还显示,急救中心的确派车前往,但并没有将病人送往医院。

  救护车到场,为何不把病人送往医院呢?对此,120医疗急救中心党支部书记、运输部主任熊立表示,通常情况下,多数医院都不愿接收“无主病人”,“所以我们一般都和110合作,将这样的病人送往医院,这样会顺利一些。尽管没有硬性规定要求110参与急救,但这次是110主动要求我们出车急救,他们也应该参与其中。我们的医护人员到场后没有将病人送往医院,可能有这方面的原因。”

  目前死者尸体已被送往殡仪馆,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之后,才能确定死因。

  据《潇湘晨报》报道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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