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非普通住房”契税将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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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3:22 金豹网-锦州晚报 |
本报讯(朱秋戌记者董梅)从6月1日起,在我市购买“非普通住房”征收的契税将由以前的1.5%提高到4%。近一周来,市产权监理处二楼大厅人气上升,一天得有三四十大户型房主前来咨询、办理房屋产权产籍登记手续,忙“过户”。 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市规划管理局四部门根据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联合转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省房地产税收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 知》。我市非普通住房按《辽宁省契税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契税税率为4%。《通知》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的划分标准得以具体细化。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不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为非普通住房。以总价20万元的商品房为例,如果这栋商品房符合非普通住房的标准,那么在6月1日以后购买,买房人需要缴纳契税8000元;而在6月1日之前购买,需要缴纳的契税是3000元。 另外,凡个人将购买超过两年的普通住房进行转让的,持相关资料,填写《个人转让普通住房免税认定表》,申请并办理免税手续。个人销售购买超过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持所需资料,填写《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差额纳税认定表》,申请并办理差额纳税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