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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向的哥让利3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3:39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 宁炜 通讯员 颜鹏志)记者昨天从市运管处获悉,6月1日开始,出租车企业、投资人或车主将向承担油料费用的驾驶员每月让利300元。

  受国际原油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5月24日,93#汽油由每升4.47元上涨至4.89元,出租汽车行业经营成本大幅度增加。经测算,这样一来,我市每辆车每月多支出的燃油费用为600元左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精神,我市决定实施这一让利行动。

  根据安排,公司自有车辆,每辆车每月由公司让利300元;2005年投放的车辆,属于企业和投资人共同拥有的,每辆车每月按投资比例共同让利300元;挂靠经营的车辆,每辆车每月由车主让利300元。让利当月由企业、投资人或车主与驾驶员直接结算。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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