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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街晒衫不改将最高罚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3:44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朱小勇 实习生 吴瑕 通讯员 穗仁宣)昨日,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由市人民政府提交审议的《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草案)》(下称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委建议,对“乱丢吐、乱张贴”等多发性违法行为的执法权由目前的城管部门转为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行使。

  树上晾衣服最高罚200

  草案规定,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的阳台外、窗外不得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新建、改建建筑物的阳台和窗户的护栏、防盗网、空调设备托架、遮阳(雨)篷、公用电视接收系统等设施应当按照城市容貌标准设置,已建成的应逐步改造。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的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违反以上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建议环卫部门罚乱张贴

  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设置宣传品或者标语,禁止乱刻画、乱涂写。零星招贴物应当张贴于固定的公共招贴栏中。违反以上规定,未按要求临时张贴、悬挂宣传品或者标语,在临街单位、店铺(摊挡)的透明玻璃墙外侧张贴、拉挂有碍市容的广告及其他宣传品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

  广州目前对乱张贴的执法权在城管部门,市人大常委会调查发现,由于市容环卫方面的管理与执法分离,“乱丢吐、乱张贴”等多发性违法行为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委在草案中建议,在不动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现状的情况下,对“乱丢吐、乱张贴”等多发性违法行为的执法仍按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行使。

  乱倒建筑垃圾单位罚3千

  草案还规定,广州市将逐步实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居民应当自觉维护居住区的整洁,不得在屋顶和公共场所堆积垃圾杂物。居民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倾倒生活垃圾。倾倒生活垃圾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并予以公布。

  单位和居民因建设施工、拆除建筑物和房屋修缮、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应当及时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运至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置,或者单独堆放在物业管理企业或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并承担清运费用,不得混入生活垃圾。违反该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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