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酒挑衅引发重伤残疾 双方自寻恶果事发上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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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18:15 广西新闻网 |
广西新闻网南宁5月30日讯(通讯员杨莉梅 樊海金 李仲威 )与一帮朋友相邀到县城喝酒的钟武(化名),在某茶庄的包厢里准备点菜喝酒时,因不服另一包厢的莫军(化名)进来劝酒挑衅,双方发生口角引发推打,最终造成莫军重伤残疾。日前,钟武被广西上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刑。 现年20岁的钟武,系上林县明亮镇人,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服刑过。2005年11月 11日晚,其与一帮朋友到上林县城某茶庄准备喝酒消谴,在一包厢里点菜时,莫军等人在另一包厢喝散走出来后,莫军带着酒气握着酒瓶进到钟武所在的包厢里,硬劝钟武等人喝酒,钟武等人忍受不了莫军的挑衅。正坐着点菜的钟武指着莫军说:“你想干什么?”钟武的话音刚落,在钟武旁边的人立即冲上去对莫军进行推打,把莫军轰出包厢门口,此时,钟武也跟着冲上去参与推打,在双方拉扯推打当中,莫军被推倒滚下楼梯,致外伤性脑挫伤出血伴左上肢单瘫的严重后果,构成重伤害并构成八级伤残,已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5月29日,上林县法院对这起伤害案作出判决:钟武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莫军的经济损失共计35201.29元,由钟武承担该损失的80%的责任,即28161.03元,余下20%的损失由莫军自负,即7040.26元。 编辑:李华林作者:杨莉梅 樊海金 李仲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