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疏导让失足少年重获信心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08: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采取一系列措施缩短办案期限,减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时间,防止“二次污染”;同时,注重消除他们的心理障碍——— 日前,一名为玩网络游戏多次抢劫钱财的少年,在被羁押50多天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他也许并不知道,是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控组”的女检察官们付出的努力,使他的羁押期大大缩短。 缩短羁押期,减少年轻心灵的“二次污染” 作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鼓楼区检察院一直在探寻保护未成年人、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在受理了多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后,细心的检察官发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要在看守所内经历四个月到六个月的羁押期,而看守所内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极易对这些年轻的心灵造成“二次污染”。于是,经过精心酝酿,该院成立了“未成年人检控组”,推行慎捕少捕的原则,并采取一系列措施,缩短办案期限,减少羁押时间。 该院实行捕诉合一,检察环节办案不超过22天。公安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请检察机关批捕时,该院由“未成年人检控组”派出专人,在7天内进行审查逮捕。当案件进入起诉阶段时,则由批捕该案的检察官审查起诉。由于扎实细致的前期工作,该院办案检察官均能做到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公诉。 该院实行限期移送起诉,一般案件侦查期不超过20天。在审查批捕阶段,该院检察官会根据案件案情,向公安机关随卷移送一份《移送审查起诉期限建议书》,建议一般案件在10天至20天内移送起诉。 该院依法引导侦查取证,基本达到无退查。在审查批捕后,该院检察官会将《提供法庭证据意见书》随卷移交给公安机关,为侦查指明方向,基本杜绝了由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导致的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经过努力,“未成年人案件检控组”办理的案件,一般在两个月内都可以判决,大大缩短了办案期限,保护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心理疏导课,让“折翼雏鹰”重新飞翔 该院检察人员在办案中发现,一些曾经被拘留、逮捕过的未成年人,即使最终被判处缓刑,但其心理状态仍会发生明显变化,他们往往自我封闭,不愿回到原学校继续求学,也不愿过多与人交往。他们的人身虽然自由,但心理上并未真正回归社会。 对此,该院近日专门邀请了徐州师范大学的心理学专家为一些存在心理障碍的失足青少年上了一堂生动的心理疏导课。课上,专家们通过对话,捕捉到这些青少年内心的真实想法;通过互动游戏,传递给他们积极的人生态度;通过讲解成功人士的经历,使他们学会如何抵制诱惑,如何在经受挫折后保持自信、乐观的心态。 心理疏导课在沉闷的气氛中开始,在活跃的气氛中结束。课后,一个孩子激动地说:“过去已经发生的,我要正确面对,将来要发生的我也会正确对待。我还很年轻,我的天空很宽广,我一定会重新飞翔。” 王晓文 唐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