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快评:博士后怎能特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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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09:55 东方网 |
北大博士后在北京丰台区政府部门挂职锻炼,如果考核合格,他们当中的部分人可能将留在这些职能部门的副处级领导位置上,由科研人员转型至官员。这是否意味着博士后将不用参加全国统一的公务员考试选拔,直接将其高学历证书转化为高级别官员证?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考试,需要经过笔试、面试、领导干部考察预告制、任前公示制、领导干部试用期制等制度,而进入公务员编制后,若想到达副处级领导位置 ,还需要加以时日的能力锻炼和经验积累,很多人奋斗一辈子也难达副处级职位。相比之下,博士后们多读了几年书马上直达副处,有关部门不按照相关法律和程序来任用官员的行为,不仅有违公平原则,也将使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威信大打折扣。任用博士后不应特殊化,特殊化的代价是公务员统一招考制度的公平性,而一旦公务员的选拔录用有违公平,市民对公务员的信任、同级公务员之间的公平竞争以及干部升迁的机会平等都将大打折扣。在政府公务员岗位,学历高,并不代表执政能力高,管理水平高。小到一个社区街道,大到一个社会国家,管理者所需要的不仅是全面深入的理论知识,更需要对群众民意的观察理解,讲究从经验中积累的管理艺术,这些都是一个刚从学校毕业的博士后所欠缺的。 一年的挂职锻炼,不管通过何种途径的考核,相信都无法全面衡量到被考者是否有能力胜任副处级职位。有专家说,这些博士后当官是人才的浪费,我认为这更是执政资源的浪费,如果博士后做官为特殊化开辟了先例,必将为官员之间恶性竞争埋下隐患。因此如何通过合理公平的方式吸引人才加入政府管理队伍,有关部门还得多动动脑筋,官位诱惑特殊化引进,实不可取。 作者:马韵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