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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察代表上午领到警察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14:46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潘高峰特约通讯员忻文轲)今天上午9时30分,闵行公安分局广场上,作为4万余名上海警察的代表,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费兴耀等400多位民警从市公安局领导手中接过崭新的人民警察证。这是新中国公安史上全国公安机关首次统一配发人民警察身份证件。

  据介绍,全国公安机关将按照先基层、后机关的原则,用半年时间陆续配发统一的

人民警察证。其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和广东、陕西2省的部分基层公安机关将从2006年6月1日率先使用人民警察证,闵行公安分局民警则是上海首批领到人民警察证的民警。今后,人民警察证将作为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凭证和标志,在依法执行公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民警都应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据警方介绍,新中国成立后,民警证件始终没有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都有本地制发的公安民警证件,在名称、式样和管理方式上不一致,不利于民警跨省区开展警务活动,也给群众辨别民警身份带来一定程度的不便。此外,随着国际警务合作的日益频繁,统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件也成了当务之急。

  记者上午看到,人民警察证由专用皮夹和内卡组成,必须内容齐全且同时使用方为有效。根据规定,人民警察证在外观式样和工艺材质等方面都实行全国统一标准,属于警用装备,由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实行分级管理。人民警察证有一个全息防伪膜,可以通过肉眼辨识,群众如果对持证人员的警察身份存有疑问,可以直接拨打110进行举报,提供线索,也可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民警是不是每次执行公务都必须出示证件呢?据警方介绍,人民警察的警服,包括警衔标志,也属于执法的凭证,因此在着装执行公务的时候,可以不主动出示人民警察证。如果群众要求着装警察进一步出示警察证件予以确认时,警察应及时地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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