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请中国律师“对付”中国企业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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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16:23 中国新闻网 |
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日本的一些法律事务所决定聘请更多的中国律师,与中国法律界展开合作,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因为一些中国企业违反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日本企业苦于被侵害,于是他们想到借助熟谙中国法律事务和国情的中国律师,以求在打官司时能够增加胜诉的砝码。 普通的中国人看了这样的新闻会有什么感想?如果按照一些“愤青”的逻辑来考虑 问题的话,这不是帮着日本人“打”中国人吗?日本人真是“狠”啊。即使不这样认为,或许人们至少从感情上来说会觉得不是滋味。但是国际惯例、规则和法律是无法只用感情来衡量的。我们首先从自身找原因,不能忽视这样一个事实:一些中国企业将面临日本等国知识产权“逼宫”而站在被告席上。“中国制造”让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对手感到强大压力,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他们遏制中国企业惯用的有效手段。但让人抓辫子也是显而易见的,曾有中国企业照搬日本本田公司的摩托车外型制造自己的摩托车,而故意把“honda”写成容易让人混淆的“homda”之类,这种小聪明实在让人汗颜。 中国加入WTO后,随着保护知识产权问题日益突出,修改制定了新的《商标法》、《专利法》等。但是,在全社会树立起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是个严峻的课题,是当务之急。据报道,去年,执法部门在北京秀水街市场打假时,竟引发数百商户聚集抗议,他们不以销售假冒名牌商品为耻,反而觉得自己是受害者,利益被侵害了。中国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可见一斑。至于一些中小企业以及个人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更是不计其数。这些情况小而言之,破坏中国企业的形象,大而言之,已经严重影响中国经济的顺利发展和国际形象。 我们不得不佩服日本人缜密的思维与周到的用心。借助熟悉中国法律事务以及中国国情的律师的力量,日本企业无疑在与中国企业打交道时可以驾轻就熟。同时,中国一些律师参与到日方向中国企业“宣战”的行列中,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件好事,知识产权领域中的法律问题对中国法律界来说也是个不断发展、更新中的课题,但愿中国律师在与日本法律界合作的过程中能够学到日本法律界的可贵经验,遵循法律的原则,秉公裁决,以后更为中国企业走向世界从法律层面、知识产权保护角度建言献策。 此外,日本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举措值得我们借鉴,其实对决中国企业,他们是有备而来的。日本专利律师协会曾在其主页上公布了中国知识产权制度文献数据库,包括中国知识产权中有关“法规”、“权利获得”、“权利行使”、“许可”等资料。日本一直在完善知识产权方面的立法保障和机构建设。创设“知识产权高等法院”解决专利等知识产权纠纷,提高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效率。在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方面,日本是善于主动出击的,收获甚丰。从2003年开始,日本企业收到的专利费第一次超过了其所支出的专利费。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同时积极向侵害行为宣战,这就是日本的策略。相反,中国在保护自己的文化资源以及知识产权方面亦处于弱势。今年年初,日本一家公司抢注了中国四大名著《西游记》、《水浒传》、《三国志》、《红楼梦》的游戏商标,当时虽是议论纷纷,但无人采取行动。直到法律规定三个月异议期的最后几天,才有温州一家公司委托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反对日本游戏商将四大名著进行注册。 所以,对于日本请中国律师“对付”中国企业一事,不能仅停留在感情上解读。这件事也许也有助于我们了解日本人的个性,不能怪人家“狠”,日本人有时候比我们更懂得知己知彼的道理。 供稿:《日本新华侨报》作者:文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