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先把烟抢了再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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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0:16 新晚报 |
今日焦点:5月29日,大连市中山广场,一个市民正叼着香烟坐在花坛边,悠闲地吐着烟圈。突然,一名男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夺过他嘴里叼的香烟,并随后递上自己的名片和一叠印刷材料,力劝这名市民戒烟。抢烟人张跃在“世界无烟日(5月31日)”到来之际,自费来到大连,开始了他的全国禁烟之旅。他的行为再次引发争议。 好事也不能违法 李成仁:戒烟与否完全取决于个人的自律选择,任何人都不能凭着自己的喜好,以暴力手段强求他人。一支香烟的价值微不足道,但价值再小,都属于公民合法拥有的个人财产,“当街抢劫”香烟严格地说,就是对他人财产的一种侵犯。即使抢烟的本意是好的,也不能逾越相关的法规和制度。 劝说比抢烟好 郑文:张跃的反烟行动具有重要社会意义,但抢烟之举值得思量。在公共场所吸烟是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公民有权利和义务加以制止,但是制止的方法也要让人接受。如能把夺烟转为劝说,以文明之举来反不文明之为,可能反烟效果更好。 禁烟需要“另类” 郁樗:从张跃反烟行为带来的社会效应来看,他的这一行为虽然“另类”,却弥足珍贵。张跃看见有人吸烟便一把抢下来,并作细致的禁烟宣传。他这一行为超越了只禁眼前这一支烟本身,其积极意义更在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让更多的人认识到吸烟的危害,并自愿地加入到戒烟的行列中来。在许多公益性很强的事业中,我们特别需要一些“另类”的出现。在国人大多数倾向于内敛的性格中,那些“另类”显得是那样珍贵,我们应为之喝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