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应多建全民体育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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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1:11 东南快报 |
本报讯昨日,在厦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厦门市体育局局长余振杰作“关于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情况的报告”时称,根据国家体委(现为国家体育总局)规定,厦门市人均公共体育设施面积应为0.72~1.1平方米,而厦门现有人均公共体育设施场地面积仅0.22平方米,与标准存在较大差距。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洪永世建议,政府的钱应更多投到全民体育设施上,尤其是加强 社区和农村的体育设施建设。另外,本次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厦门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草案)》、《厦门市消防管理规定(草案)》,还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厦门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冯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