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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医被判赔四千多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1:13 东南快报

  本报讯一个民间无证蛇医为一小孩治疗蛇伤,两小时后小孩毒发身亡(本报4月14日曾做过报道)。在法院确定蛇医“不是非法行医”后,小孩的母亲又向法院提出了民事赔偿。昨日,南平市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因延误救治蛇医刘某全须赔偿范某丧葬费4626元。

  法院认为,范某之子吴某豪被蛇咬伤,范某没有及时将其送往当地医院救治,延误了最佳抢救时机,应承担责任。而刘某全使用的药物,对吴某豪有利而无害,其医疗行为与

吴某豪的死亡无直接因果关系。但刘应预见到吴某豪当时所处的危险状态,他实施的救治行为,对范某未及时将儿子送往医院治疗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梅娟 通讯员 朱维龙 吴水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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