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医疗救助试点新增12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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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1:30 重庆晚报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继我市在12个区县试点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后,今年将增加12个区县,使试点范围扩大到24个区县,年底实现库区全面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据了解,城市医疗救助试点从去年启动,分别在渝中区、大渡口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等12个区县试点。享受城市医疗救助的对象主要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 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城市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今年,我市将增加巴南区、江津市、长寿区、丰都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石柱县等区县。 记者李珩网络编辑:李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