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一半是艾绪强,一半是报复者(特别推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1:34 江南时报

  今天有两条新闻,看了以后觉得心情格外沉重:

  一条是制造震惊京城的“王府井劫杀的哥连撞9人致3死6伤案”的凶手艾绪强,在回答公诉人的提问时,坦言自己的犯罪动机是“要报复社会,报复富人”(据5月31日《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另一条也发生在北京,当两名城管队员欲将一名无照商贩用来非法经营的折叠床和蔬菜抬上执法车时,这名商贩突然从身上掏出两把双刃刀,将他们砍伤(据5月3

1日《北京晨报》报道)。

  凶手和罪犯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无庸赘言。但从这两条新闻中,我们能够在社会学的意义上得出什么结论来呢?我觉得,中国社会的贫富阶层之间,已经壁垒分明,相互敌视。比如艾绪强的仇恨就是指向“泛富人”,而不是某个伤害了他的“具体的富人”。何以至此?原因可能有很多,但我认为最根本的一条,是近20多年来,我们从美化市场竞争开始,逐步走向了美化优胜劣汰,最后使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占据了社会思潮的主流。

  实际上,我们的“市场经济”,前面还有一个定语“社会主义”,只是许多人没有认真对待它罢了。在世界各国中,在“市场经济”前面加一个定语的,还有一个国家,就是德国。在德国基本法(即宪法)中明确规定,德国实行的是“社会市场经济”。在德语中,“社会”一词本来就含有大众福利的意思。按照他们的解释,国民经济发展的目的,就是为了增进社会大众的福利,离开了这一点,单纯的经济增长是没有意义的。

  从这样一个判断出发,福利制成了德国基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也被规定为社会市场经济的目的。德国人并不认为市场竞争(哪怕是公平的竞争)的结果是当然合理的,而更多地强调政府和企业的社会责任。为了实现福利制国家的目标,德国长期把农业、交通、邮电等行业置于市场之外,并未引入竞争机制。同时,德国还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以国家的财政为基础在该国建立起了全面的福利制度,包括住房、教育、医疗、养老以及贫困者的社会救济等诸方面。这些措施不仅维持了德国社会的长期稳定,而且由于内需旺盛,也促成了德国经济的长期繁荣。

  我们必须扭转前述的思潮的趋势,所以,我们必须认真反思。在我看来,“社会主义”的含义应该比德国的“社会”更广泛、更人道。它不仅要包括共同富裕,也要包括对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更要包括为底层民众参与社会管理和政治过程,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开辟通道。

  所有这一切都应该赶快做。

北京 郭松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