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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井劫车撞9人案赔偿同命不同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2:04 江南时报

  去年9月,艾绪强制造了震惊京城的“王府井劫杀的哥连撞9人造成3死6伤”的案件。昨天上午,北京市二中院以抢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艾绪强死刑,并赔偿死者家属和伤者经济损失共100余万元。

  听到死刑判决竟冷笑

  32岁的艾绪强出生于河南农村,有兄弟姐妹6人,小时候曾被胞弟所伤,瞎了一只眼睛。艾绪强曾有一段短暂的婚姻,离婚后到北京作为农民工开铲车打工,却没有得到工钱。艾绪强辩称,他是为报复社会才冲撞王府井的。

  宣判时,艾绪强一直很平静,可当他听到“死刑”两个字时,一直面无表情的他忽然扭头向被害人家属看了一眼,嘴角竟露出一丝笑意。随后他又把头转过来,冷笑着看着眼前不断闪烁的镜头。直到被带出法庭,艾绪强一直保持着这种冷笑。

  赔偿出现“同命不同价”

  在判决书中,记者注意到,同样都是死者家属,被撞死路人的家属获得赔偿金为45万余元,而出租车司机的家属获得的赔偿金却为23万余元。对此,承办此案的法官解释说,法院的判决是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作出的,被撞死的路人为城镇户口,而出租车司机为农村户口,因城镇居民的平均消费水平和收入水平均高于农村许多,因此死亡赔偿金的数额不同。

  受害人难获赔偿

  昨天,被撞伤的田长元坐着轮椅来到法庭。他拿出今年4月在医院拍的CT片说,他骨折的小腿里仍然打着两块钢板,断裂的腿骨至今无法愈合,将来还需要一笔钱做手术。

  尽管艾绪强被判处极刑,但被害人的家属们对此并不满意,因为法院调查艾绪强几乎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判赔的100多万元很可能执行不了。“就是判他赔1000万有什么用?”田长元的家属担心拿不到赔偿,同时提出希望政府能帮助解决赔偿问题。

  遇害“的哥”的妻子刘荣霞则提出卖掉艾绪强身体器官的想法。刘荣霞说,丈夫死后,她家里有7岁的孩子和70岁的老人需要照顾,她不知道如果拿不到赔偿金她该怎么办。

  无权要求罪犯卖器官还债

  昨天,记者就家属提出的关于民事赔偿的一些疑问,采访了资深刑事律师张平。

  记者:如果被告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害人是否可以通过国家救济制度得到赔偿?

  张平:按照法律规定,犯罪行为人罪责自负。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这种救济制度,而且据我了解,国外也没有。如果被告人确实无力赔偿,也没有什么办法。

  记者:因此案的被告人称他犯罪是因为对社会不满,那么对于他的犯罪行为社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张平:社会不承担责任。对社会不满的说法只能作为他犯罪的借口,不能作为犯罪理由。同样,被害人对于社会应承担责任的想法也是不成立的。

  记者:此案的被害人家属提出要卖掉被告人身体器官获得赔偿,这个说法是否具有可行性?

  张平:人的身体器官是私有财产,处理权在于他自己,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决定。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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