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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吊唁死刑犯引发网上激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2:04 江南时报

  重庆开县太原乡初级中学教师高志兵被枪决,60位师生参加吊唁仪式是否妥当?到前晚9点,《60师生现场吊唁开县一名死刑犯》仍挂在大渝网头条,网友对此的评论已达278条。

  前日18点28分上传的一则网友发言说,既然法律无明文禁止,吊唁一下是可以的。也有网友认为,应该一分为二地来看待高志兵,他犯罪了,同时也敬业地教过书,现在全面地否定或者肯定他,都是不妥当的。一位网友15点13分发帖称,难道穷凶极恶的杀人犯不应

该被鄙视吗?为什么大家不为被害者想想呢?另一网友也表示,帮犯法的人说话,并标榜为“人权”,是一种无知。

  吊唁死刑犯稿件引发“网上论战”后,前日下午,西南政法大学赵长青教授接受记者采访,“大肆宣扬死刑犯的一些成绩,是对刑法精神的一种对抗!”确实不该否认死刑犯曾经做出的一些成绩,但是,法律既然判处其死刑,就是对他的最终否定。

  按照刑法精神,死刑犯同时也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现实操作中,死刑犯假如曾有过的立功等荣誉,在判刑后都会被取消。“死刑犯假如要刻碑,碑上也不宜出现记录其功绩的内容。”他说,这些虽无明确法条规定,却是刑法精神的一种延伸。赵长青认为,刑法的这种精神也并没有指责吊唁者的情感,他说,亲朋其实不应大肆操办丧事,而完全可以选择一种不会造成影响的办法寄托哀思。

  据重庆商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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