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消费被侵权谁来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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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2:59 舜网-济南日报 |
本报5月31日讯(记者 甄真 通讯员 王冰 林文武)儿童消费市场日益扩大,但儿童的消费维权能力并不强。记者今天从市消协了解到的统计数字显示,今年涉及儿童消费投诉比去年上升6.8%。 李先生上小学二年级的儿子经常在学校周围一些小商店里购买自己喜欢的玩具,但买回的玩具却大都是“三无”产品。李先生曾找到商店老板理论,但老板却说:“有证据吗 ?叫你儿子拿出证据证明是在我店里买的!”李先生气愤地说:“我儿子才8岁,哪知道什么是‘证据’,这不是在骗孩子吗?”那么,儿童消费权益受到侵害,该由谁维护呢?据市消协投诉部高捷主任介绍,从消费者权益的角度看,保护儿童消费权益的确尚有难点:比如当儿童被诱惑购买商品时,认定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没有明文规定;当儿童消费权益受到侵害后,往往由于儿童缺乏明确的叙述、判断能力,工商部门难以对侵权范围和方式进行认定;而且《未成年人保护法》有许多“儿童不宜”的条款,可“消法”似乎没有对此做出明确规定或对商家的行为进行约束等等。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近年维护儿童消费权益已引起重视,市工商部门已开始对学校周边的摊点及儿童用品市场进行整治,清查“三无”产品,对标识不全、假冒名牌的商品立即责令商家撤柜,并进行立案调查,同时还采取日常的分区域、分时段、分商品检查,切实维护儿童消费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