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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答记者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4:1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反腐倡廉重点工作之一。昨日,记者就开展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问:什么是商业贿赂?它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有哪些危害?

  答: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

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

  它产生的主要原因,既有经营思想上的偏差和监管不严的问题,又有法制不健全、惩治不力的问题,还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中存在的弊端等。

  行业贿赂的危害十分严重:一是背离了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造成经营者之间的不平等竞争,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二是破坏了社会信用体系,严重损害公平正义;三是增加了交易成本,造成物价虚高,特别是一些医药企业实行高定价、高回扣,并最终转嫁到消费者的身上,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四是为假冒伪劣产品打开了方便之门,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者通过商业贿赂使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五是接受贿赂的单位或个人隐瞒收入,造成税收大量流失;六是由此派生大量的官员腐败案件,损害了国家的形象,也对投资环境造成损害。

  问: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答: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主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转让、产权交易、医疗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重点查处利用职权插手商业活动谋求不正当利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为获取交易机会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行贿的人员。

  问:这次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有哪些?

  答:这次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主要有三项工作,一是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从今年4月至11月,各主管(监管)部门要组织本行业企事业单位,将用8个月时间组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二是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重大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三是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紧紧依靠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紧紧依靠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齐抓共管,形成专项治理的整体合力。要正确处理好治理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抓好三个结合,即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结合,维护市场秩序;与强化内部管理和加强自身建设相结合,把廉政的要求贯穿到管理和制度建设之中。

  问:工作中如何把握好政策界限?如何不影响正常的经济社会发展?

  答:在坚决遏制行业贿赂的同时,又要坚持正常的生产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要注意掌握政策,坚持宽严相济,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既不能走过场,又不能搞运动。要严格区分正常的商业活动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严格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要把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多种手段,区别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

  问:群众举报投诉商业贿赂的渠道有哪些?

  答:为畅通举报渠道,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都设立了举报电话,群众可以根据举报内容涉及的人员和违法的性质向有关部门或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本报记者 江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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