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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票贿选 副镇长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4:1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省有关部门通报换届选举中四起案件

  (记者 张强)从今年下半年到明年初,我省市、县、乡党委将集中换届,这次换届是对领导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据了解,在过去我省历次换届中,有少数人经不住考验,为了个人的职务升迁,跑官要官,拉票贿选,搞非法组织活动,严重干扰了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记者昨日获悉,为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环境,省纪委、省委

组织部日前下发了《关于林文良等四起拉票贿选案件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把我省近年来查处的在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四起案件进行了通报。

  ·通报的四起案件·

  帮人“做工作” 受党内严重警告

  林文良,男,1935年3月出生,1951年4月参加工作,1952年7月入党,1990年5月任内江市人大副主任,1995年5月任内江市人大党组书记,1999年1月退休。2003年3月,在内江市人代会召开前夕,林文良受人请托,先后找到两个县的人大主任做工作,请他们在市人代会上提名市政府副秘书长毛某为副市长候选人(毛某未被提名)。2005年2月,林文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副镇长拉选票 被免去职务

  黄平,男,1959年4月生,1990年2月参加工作,1986年4月入党,2001年12月任叙永县天池镇党委委员、副镇长。2006年2月,黄平在天池镇镇长选举前授意其妻兄杨某、高中同学曾某,分别找了四名镇人大代表为其拉选票。由于黄平的非组织活动,致使县委提名的正式候选人在人代会上落选。2006年3月,黄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职务,调离天池镇。

  破坏选举 被判两年缓刑三年

  刘高祥,男,1958年8月出生,1989年6月入党,1999年1月当选为米易县黄草乡副乡长(2001年落选)。2004年,米易县原黄草乡等四个乡镇合并组建白马镇,刘高祥为竞选白马镇副镇长,拿出现金6000元,委托一私人老板龙某(已判刑)分别送给六名镇人大代表各1000元。其后,刘在白马镇人代会选举中当选副镇长。案发后,刘高祥潜逃,2005年10月投案自首。2005年12月,刘因破坏选举被开除党籍,并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儿子竞选副乡长 父亲行贿

  谢来成,男,1960年5月出生,1994年7月入党,1998年10月任彭山县净皇乡永权村党支部书记。2004年12月24日,彭山县净皇乡召开人代会增选一名副乡长。此前,谢来成为使在乡土地办工作的儿子当选,先后向21名乡人大代表行贿200元至500元不等,共计5900余元。2005年4月,谢来成因破坏选举被开除党籍,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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