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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车撞无证狗司机可免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4:54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据新华社天津5月31日电近年来,车狗相撞引发的赔偿纠纷数量呈上升趋势。天津市公安交管局日前发布最新解释称,车与宠物狗相撞应按交通事故受理。

  天津市公安交管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在车狗相撞引发的赔偿纠纷中,有两个认识误区应澄清:一是“宠物狗享有路权可上路”,按规定,不允许宠物狗独自上路,而宠物狗可由主人牵着上路是因主人拥有路权。

  二是“车撞无证宠物狗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城市饲养宠物狗须办《养犬许可证》《犬类免疫证》及号牌,对未办理《许可证》的无证狗不应认定为合法财产,车撞无证狗司机可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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