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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导价”能管住律师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4:54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政府指导价”能管住律师乱收费?
国家发改委、司法部日前公布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国家赔偿案件、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等9种法律服务必须实行政府指导价。该《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执行。

  律师收费不透明、价高质低,早已成了社会公众诟病的热点问题。现在,新的律师

收费管理办法出台了。特别是其中推出的“政府指导价”制度,让人为之眼前一亮。

  但是,这个管理办法,仍然让笔者心底涌动起太多的遗憾和担忧。因为其中有着太多不具体不完善之处,很容易为律师乱收费、高收费提供特定的制度漏洞。比如,这个政府指导价是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而受种种司法体制的约束,当前许多律师机构还并不是独立的民间机构,有不少都依附于地方司法行政部门,与之有着复杂的利益关联。现在,地方司法行政部门成了政府指导价重要的定价主体,那么谁来保证这种“地方定价”的合理性呢?

  这个政府指导价的覆盖范畴还显得较为狭窄。它所界定的范围,多限于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方面;而将其他的内容,特别是经济诉讼排斥在外,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我们不要忘记,当前一些公民与单位集体、甚至是地方政府部门的矛盾,多在于经济纠纷。一些强势的单位部门侵害普通公民利益,一些政府部门与民争利的行为,都迫切需要通过法律手段的介入加以解决。如果这些领域的律师收费行为得不到约束,老百姓又如何能维护自身利益、又如何能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如果律师执业不能用公益道德衡量是非善恶,法治又怎样争取公众的信赖与支持?”这句话是学者冯象先生在一篇文章中写下的。显然,律师是“吃法律饭”的,要让他们成为“好人”,恐怕还得寄望于完善合理的收费管理制度。⑤3

  插图

  王林

  □单士兵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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