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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看管收费规定形同虚设,网民在博客上质疑物价局长 1毛钱的事咋就管不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5:30 河南报业网-河南商报

  

非机动车看管收费规定形同虚设,网民在博客上质疑物价局长 1毛钱的事咋就管不好?
近日,郑州市物价局局长陈军安在博客上与网民交流中,非机动车看管收费问题成了市民关心的热点,有市民诘问:“郑州市物价局连1毛钱都管不好,还能管好啥?”

  2005年12月6日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非机动车看管“最新文件”规定,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白天自行车0.10元/次,无锁加收一倍,人力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电动自行车白天0.50元/次,10分钟内免收费用。该规定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如今这些

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却遭遇尴尬。

  [记者亲历]

  收费公示牌形同虚设

  昨日中午12时05分,记者将自行车存到紫荆山公园西门旁的停车场。记者索要车牌,看车人说忘带了,还说放那里没事。

  12时10分,一根烟没完,记者返回取车,看车人过来收钱。“物价局不是规定10分钟内不收钱吗?”“那说的是轿车,自行车没这规定。”记者交钱,看车人收费2毛。“不是1毛吗?”“都是2毛。”“那边的收费公示牌不写着是1毛吗?”记者用手指着南边不远处的收费公示牌问。“我们以前每月只向管理部门缴1000元,现在缴1600元了,1毛钱我们不挣钱。”该收费员胸前证件显示:她姓曹,证件为花园路办事处监制。

  [看车人语]

  承包费高收费就高

  在省中医一附院门口停车场,一自制的公告牌显示,该停车场白天自行车收费1毛,无锁、没有钢印的自行车收费加倍。而该停车场一位女看车人却说,在他们那里存车都是收费2毛,他们也没有10分钟内不收钱的规定。记者表示郑州市物价局有规定时,该看车人说不知道。对于不提供车牌的原因,该看车人表示自行车就是不提供车牌。“丢了没凭证咋办?”“俺心里有数,丢了赔你车就是了。”

  郑州百货大楼门前看车人则说,现在他们承包停车场收费高了,他们8个人承包门前空地,每月需上缴杜岭办事处800元钱,他们剩余的钱也不多。其他一些看车人说到收2毛钱的理由,也多是承包费用高了,不知道物价部门有规定等原因。对于不提供车牌的原因,他们却不愿意多谈,只说自行车一般不提供。

  [市民看法]

  不能每次为1毛钱吵架吧

  为了解郑州市区目前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情况,记者随后又走访了东太康路光彩市场大门以东、郑州百货大楼门口、郑州市五院门口、花园路与纬二路东北角等10处停车场。

  10处停车场均收费2毛,除郑州市五院门口、花园路与纬二路东北角两处停车场提供了车牌之外,其余均表示没有车牌。

  采访中,市民牛女士说,她用自行车代步5年多了,不论在啥地方存车,都要交2毛钱,存几分钟也得交。对市物价局规定的自行车收费1毛、10分钟内免收费的情况,她说:“没用,看车人都收2毛,总不能每次都与他们吵架吧。”

  少数市民认为存车收2毛钱正常,因为看车人也不容易。对于10分钟内免收费的规定,大家表示10分钟谁能说清怎么界定?规定的初衷很好,给短时停车提供了便利,但存放时间的长短界定很难实现。

  [问诊]

  统一收费标准缘何“走样”

  道路两侧的停车场,究竟分属哪些部门监管?其收入所得最终流入“谁家钱包”?是否是主家的“胃口”不同导致目前执行统一收费标准时“走样”?

  一位曾任郑州市某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的刘先生向记者介绍,目前郑州市的停车场机动车主要由各个公安分局负责设立监管。市政局、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停车场点的设立及管理。对于办事处而言,所设立的停车场主要考虑所处地段、附近客流量的多少、停车收费时间长短等因素,通过一个收入比例的调查,来确定不同地点的停车场缴纳费用的多少,比如商场门口、公园门口等重要地段,每月给办事处缴纳的费用在300~600元,其余地段多在100~300元之间。停车场的看管人员主要来自于辖区内的重点照顾对象,比如下岗职工、残疾人员、特困人员等,以政府名义对他们就近照顾,但是也不排除一些关系人员经营停车场。

  至于每月的钱都流进“谁家钱包”?刘先生表示这些钱一方面作为办事处的“收入来源”,另外也是支付赔偿的“资金库”。刘先生说这是在看车人赔偿不起或者“撂挑子”时的一个补救措施。刘先生举了一个例子,某区的看车者由于没经验,第一天将人家一个赛车型自行车看丢了,赔了1000多元,谁知第二天又丢了个大型摩托,市场价在6000~8000元,于是看车者“撂挑子”不干了,人也找不到。最后是办事处支付了这笔赔偿。但刘先生坦言,办事处很少对丢车埋单。

  [提醒]

  市民存车注意维权

  看车人为何不提供车牌?“中间有猫腻!”熟悉看车行业的知情者如是说。据介绍,看车给了凭证(车牌),在人多车多情况下,一旦车丢了,看车人就要赔付。如果没有凭证,看车人抵赖就可以对付过去,即使存车者投诉也没有证据。知情者还说,尽管看车人高收费、耍手段等现象比较可恨,但他们也是社会中的弱势人群,每月挣的钱要上缴很大一部分,生活也不容易。

  郑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也提醒市民,存车时一定要索要车牌,并维护10分钟内不用给钱、按规定缴费等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发现看车人说没有车牌,或者多收取费用等情况,可以拨打12358举报。不要因为感到不值得举报,而主动放弃自己的权益。

  [措施]

  专项治理即将展开

  鉴于市民近来对非机动车存放问题意见较多,郑州市物价局局长陈军安在自己博客上表示,他感到应该反思物价局的工作是否存在管理缺失等问题。他还在博客上说,针对存车问题,他们近期已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非机动车收费存在的问题有许多,“收费公示制度”没有落实、大部分停车场都没有实行存车凭证、收费过高普遍存在、群众投诉难等几个方面,而出现这样的原因是停车场管理机制有问题,市政局、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停车场管理中心都有管辖的停车场,治理难度大。

  陈军安还说,目前他们已经对非机动车收费展开了治理,金水区已在全区70个非机动车停放点悬挂78个收费公示牌,发放了存车凭证7000张,在以后的工作中,他们还将要求所有的停车场办理《收费许可证》,无证不许收费;每个停车场必须设置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标准等内容;统一看车凭证,要求谁主管谁负责。同时还将联合公安、市政、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共同进行治理。

  ■见习记者陈清利记者韩天旭

  本报记者鲁煜\摄

  收费公示牌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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