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分时电价”别是变相涨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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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6:00 光明网 |
徐光木(湖北职员) 从6月30日开始,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将试行居民分时电价,试点期为3年。 (昨日《新京报》)表面上看来,对居民用电实行分时电价与机票价格因市场需求而波动是同一个道理,黄金周机票价格上涨,淡季价格下跌,目的是调节供需平衡。同理,电力在供不应求的时候提高价格以抑制需求,供大于求的时候降低价格以刺激消费,同样可 以调节供需平衡,防止供电设施超负荷工作,从而保证用电安全。可我们在把电价和机票价格进行类比的时候却忽略了一个重大前提,即从经济学角度来讲,飞机运输是可替代产品,在机票价格上涨的时候乘客可选择其他出行方式,如汽车、轮船、火车等;而电力呢,是不可替代产品,在没有电的情况下我们不仅无法看电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都将被彻底打乱,原因是我们对电的依赖性太强,几乎到了分秒不离的地步。 所以,我们要防止以限电的名义,变相涨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