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城市平均月供收入比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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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6:16 大洋网-广州日报 |
为深入了解当前住房市场发展情况,2005年11月,人行还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成都、南京、杭州、深圳、青岛等10个大城市开展了抽样调查。 抽样显示,2005年10月末,10个城市平均月供收入比(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之比)为35%;平均债务率(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之比)为38%。 在10个城市随机抽取的样本中,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高档公寓和别墅的比例为14:76:8:2。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占比为68%。自住、空置、出租的比例为84:10:6。 调查结果显示,住房贷款以商业性贷款为主。从贷款方式看,公积金贷款、商业性贷款和组合贷款分别占12%、75%和13%。此外,85%借款人的首付款全部来源于家庭积蓄,10%借款人的首付款主要靠接受资助(如父母赠款),5%借款人的首付款主要靠向亲戚朋友借款。 (金 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