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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感染风险谁承担 卫生部门:正常的风险告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6:3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张皓)昨日,市民何先生的母亲输血时,医生要其在用血单上签字,称万一受到感染,院方不负责任。何先生认为这项“条款”有些霸道,医院应该负有责任。

  何先生说,他母亲因病急需输血。昨日上午,医生让他在申请用血单上签字,用血单上注明:输血存在感染艾滋病、乙肝、梅毒等疾病的风险。他问医生万一感染了怎么办,

医生说院方概不负责。

  该院李医生说,输血存在上述风险,所以必须告知患者及家属。由于血源是武汉血液中心统一配送的,出现感染与院方无关。

  武汉血液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采血时经过了初筛,配送出去前又经过了多重严格检测。但由于上述病毒存在一定的潜伏期,且目前血液只能保存35天(稀有血型除外),所以做不到零风险。“这是个世界性的难题,建议患者尽量不要输血,输血前最好做一次全面检查。”

  省卫生厅医政处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医院用的申请用血单是统一的格式合同,这只是告知风险,并不是推卸责任。万一出现感染,还要具体分析是患者入院前已感染,还是通过院方(如输血、注射器、手术器具等)感染,再来认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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