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4起拉票贿选典型案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6:4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发出通报,要求干部严格遵守纪律,经受名权利考验

  早报讯 (记者吴楚瞳实习生杨晓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日前发出《关于林文良等四起拉票贿选案件的通报》,将近年来我省查处的、在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四起案件进行通报。

  《通报》要求,在换届选举中,要引导领导干部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纪律,经受住名、权、利的考验。

  案例一:托人提名严重警告

  林文良,1995年5月任内江市人大党组书记,于1999年1月退休。2003年3月,已有51年党龄的林文良在内江市人代会召开前夕,受人请托,先后找到两个县的人大主任做工作,请他们在市人代会上提名市政府副秘书长毛某为副市长候选人(毛某未被提名)。2005年2月,林文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二:托人拉票免职调离

  黄平,2001年12月任叙永县天池镇党委委员、副镇长。2006年2月,黄平在天池镇镇长选举前授意其妻兄杨某、高中同学曾某,分别找了四名镇人大代表为其拉选票。由于黄平的非组织活动,致使县委提名的正式候选人在人代会上落选。2006年3月,黄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职务,调离天池镇。

  案例三:买官要官获刑两年

  刘高祥,2004年,刘高祥为竞选白马镇副镇长,拿出现金6000元,委托一私人老板龙某(已判刑)分别送给6名镇人大代表各1000元。其后,刘在白马镇人代会选举中当选副镇长。

  案发后,刘高祥潜逃,2005年10月投案自首。2005年12月,刘因破坏选举被开除党籍,并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案例四:拉票贿选获刑一年

  谢来成,1998年10月任彭山县净皇乡永权村党支部书记。2004年12月24日,彭山县净皇乡增选一名副乡长。此前,谢来成为使在乡土地办工作的儿子当选,先后向21名乡人大代表行贿200至500元不等,共计5900余元。

  2005年4月,谢来成因破坏选举被开除党籍,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