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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法制新闻的民议“转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7:02 华商网-华商报

  5月30日的《现代快报》上,有一段某法院院长哀叹“我们法院自己打官司,也是这么难”的描述,当时的情况是———去年9月13日,湖南衡阳市雁峰区法院院长邵长征急匆匆来到法院附近的雁城宾馆,参加由两家企业邀请的座谈会并用餐。令邵长征没有料到的是,买回才一个多月的心爱坐骑“别克君威”,停靠在宾馆地下车库仅1小时之后,竟不翼而飞。别克车被盗时,车上还有20多发手枪子弹。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于今年1月19日公开审理了此案,4个多月过去了,案件还没有宣判,邵长征哀叹:“我们法院自己打官司,也是这么难

。”

  利用午餐时间,我把这则短消息读给办公室内的同事听,招来了好一番议论,现将有关内容“转播”如下(同事姓名略,内容略有剪辑)———

  甲:为什么审了案而没有宣判,可能是20多发手枪子弹无法估价作赔吧。如果是因为这个问题而“打官司难”,那倒不算个问题。

  乙:丢了20多发手枪子弹,至今没有追回,这个法院院长怎么没受停职或降职处分?按照枪械管理条例,执法者丢失枪支弹药,理应受到严厉处分。我就搞不清,参加座谈会带那么多手枪子弹干吗?既然带了子弹,这贵重的东西不该随身携带吗?

  丙:问题不止这些,邵长征去的是法院附近的雁城宾馆。既然就在法院附近,为什么还要开公车过去,多付不必要的停车费,是不是在耍官威、摆僚气?

  丁:慢,报上说丢失的是“买回才一个多月的心爱坐骑‘别克君威’”,那么“心爱坐骑”就应是邵长征个人购买的。既然不是公车,凭什么说“我们法院自己打官司”,那是邵长征个人打官司,扯上单位干什么?

  戊:说到公车私车,我也有些问题,邵长征下午5点多钟参加企业座谈会,这到底属于公事还是私事?还有,兼法官与院长身份于一体的邵长征,该不该随便参加企业的请吃?

  ……

  短短的消息,被掐出这么多“酸穴”。不能说这些议论都很得体,但这是普通人看得出、想得到、说得出、存不住的“刺儿”,很难有理由驳斥这些议论。从这起涉官案件的民议“转播”里,我们应该看到,百姓对官员每个细节都如此在意,为官者需要检点自己的行为,而部门也该对官员严加约束。成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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