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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撞人无责也应赔偿2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7:47 潇湘晨报

  机动车撞人时,在无责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也应当承担51%以上的责任。这条规定引起了多方争论。经过听证审议等环节后,交通新法规定机动车撞人在无责的情况下,赔偿20%。

  《办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

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20%。记者 周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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