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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抢劫财物潜逃三年落网劫匪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7:5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 荆生 通讯员 王云峰 张兵)昨从沙洋县法院获悉,暴力抢劫出租车司机的劫匪邓某,被该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03年2月27日,邓某伙同焦某(已判刑),在荆门市长宁大道租下陈某所驾驶的出租车。当日下午5时许,出租车行至沙洋一乡村公路后,邓某拿出弹簧刀抵住陈某的脖子,

和焦某一起威胁陈某交出钱物,见陈某不从,邓某将陈某的右手刺伤。而后邓某和焦某搜走陈某现金210元和手机1部。

  案发后,焦某被当地村民抓获,邓某则在潜逃三年后才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邓某伙同他人采取暴力抢劫公民财物,已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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