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潜江城区无业青年 劫得30元获刑5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7:5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 钱村 通讯员 钱建)昨日,张某接到潜江法院送达的刑事判决书,因劫得行人30元现金,张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05年3月25日晚,潜江城区无业人员张某尾随女子陈某至一企业附近,突然上前将陈某的脖子卡住,并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将陈某的手、颈部划伤,在劫得现金30元后逃离

现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