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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假币 两被告一审领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8:11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5月31日,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对何林、宋仕英出售假币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两人分别因犯出售假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和二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0月,伍汉平(另案)在得知被告人何林有假币出售后,便与何联系称其朋友想购买。同年10月23日下午,被告人何林与伍汉平联系上后,电话通知与其同居的宋仕英将假币带到太平小区。正与伍交易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从何林身上搜

出假币10000元,随后又从其与宋的租住房内搜出假币2800元。

  作者:徐荣锋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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