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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窦炎患者手术后离奇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8:26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实习记者张玉宝金陵晚报记者曾亚莉

  【金陵晚报报道】谢俊(化名)因为鼻部不适到医院诊治,被诊断为慢性鼻窦炎,但在手术后患者反复出现发热症状,最终不幸身亡。相关部门对该起纠纷进行鉴定,然而司法鉴定与医学鉴定结果相左。

  事发:患者术后死亡

  事情要从两年前说起,一次感冒后谢俊出现了间歇性的左鼻塞症状,经常会流浓鼻涕,感冒时尤为严重。一年多后,谢俊开始感到前额头痛明显,记忆力减退,嗅觉也不如从前。2005年5月16日,谢俊因为症状加重到某医院就诊,门诊后医院以慢性鼻窦炎将他收住入院。

  一系列体征检查后,5月19日医院在鼻内窥镜下给谢俊做了“左侧上颌窦开放术+左下甲骨折外移术”,但没想到手术后不久,谢俊就出现了持续发热症状,多次组织院内外专家对谢俊进行会诊。但由于不能明确病因,医院一方面对谢俊进行系列抗感染治疗,另一方面多次活检,以求确定病因。但谢俊病况发展非常迅速,6月15日,医院再次对谢俊做了“左上颌窦改良根治术”,一切已回天无术,第二天,谢俊抢救无效死亡。

  司法鉴定:另有死因

  谢俊刚过不惑之年,他的死对于家人无疑是晴天霹雳。在他们看来,谢俊就是因慢性鼻窦炎死亡的,这个病怎么会将谢俊送上死亡之路?

  由于谢俊死因不明,南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对谢俊尸体进行了尸检。尸检报告提出,谢俊心、肺等脏器少数小血管有坏死性炎症,结合临床相关症状,符合“韦格纳肉芽肿”病改变(“韦格纳肉芽肿”是以毛细血管、微小动静脉受累为主的全身性坏死性肉芽肿性血管炎。大部分患者首先出现上呼吸道感染症状,可以有鼻窦炎的临床表现)。

  悲痛之余,谢俊的家人找到了江苏天茂律师事务所的刘永飞律师,将医院告上了鼓楼法院。刘律师在详细查阅了谢俊的病历和司法鉴定后认为,医院有可能存在将韦格纳肉芽肿误诊为慢性鼻窦炎的情况。

  医疗鉴定:非医疗事故

  “法医鉴定结果表明,医院没有能够诊断出患者病情,导致不能对症下药,以致后来谢俊局部感染加重,全身情况恶化后又被连着做了几次手术,直接促进了其死亡;因此,医院对谢俊的死亡应该承担责任。”刘律师认为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而医院却不这样认为,医院提出对谢俊实施的第一次手术很顺利,手术后患者出现不明原因发热。医院非常重视,多次组织院内外专家会诊。会诊中,有医生提出这个病有可能是发病率为百万分之四的“韦格纳肉芽肿”。但因为要确定为此病,患者症状必须出现相关症状,如肾脏出现严重病变,但谢俊没有上述症状。并且医院虽多次切片化验,没有发现该病的特征。医院说,由于“韦格纳肉芽肿”非常特殊,不能确诊就不能进行相应治疗。因此,医院的治疗是没有问题的。

  随即,鼓楼法院委托南京市医学会对该起医疗纠纷做了医疗鉴定。南京市医学会的鉴定报告否定了法医鉴定结论,鉴定专家认为没有证据能够表明患者患有典型的肉芽肿病灶,不能下“韦格纳肉芽肿”的结论。因此,南京市医学会最后做出了“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的结论。

  谁更具权威?

  两次鉴定的结果更让医患双方的分歧变大。患方准备再次申请江苏省医学会对该纠纷进行鉴定。

  医院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解释说,对于法医尸检时使用的病理切片,是来自于患者死亡后的器官,并非调取医院手术过程中的切片。所以不能排除手术中的切片看不出病变、而患者死亡后器官病变非常明显的可能。而且最终医学会专家也没有从法医的病理切片中发现“韦格纳肉芽肿”病情。

  刘律师反驳,尸体解剖结果确认了谢俊真正症状,由此说明医院在患者生前排除“韦格纳肉芽肿”的诊断是错误的。

  到底是法医鉴定报告更具权威,还是医学会鉴定结论会被法院采纳?本报将继续关注。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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