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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公务员就别当"性感女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8:41 新华网

  为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浙江省交通厅发布了《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明确提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男同志不能留胡须,女同志不能穿的过于暴露,上班不能穿拖鞋……据悉,像省交通厅这样专门制订并明文发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机关,在省内尚属首次。(《现代金报》5月31日报道)

  如同广州、北京等地规范公务员着装一样,浙江省交通厅的新规定,遭到了大量网

友质疑。如搜狐网专门就这个问题进行表决,70%以上的网友投了反对票。不少网友认为,"穿衣戴帽,各有所好",时代的发展赋予社会更加色彩斑斓的空间,我们已经领略过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一片蓝、一片灰那给人以压抑、给人郁闷的群体着装,给公务员一点着装的"个性化",正是时代文明发展的进一步展示,显示出更加向上、更加宽松的生活、工作氛围。针对"女同志不穿露背装等过于暴露的服装"规定,不少人说,女机关工作人员首先是女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她们有权追求美,也有权追求性感,你凭什么压抑人家的性感与美?压抑女公务员的性感,不是嫉妒别人的美丽,就是龌龊的的叵测心态在作怪。还有人认为这是抹杀个性,限制个人自由,是一种侵权行为。

  笔者对以上观点并不完全认同。先举一例。香港立法会一次例行会议上,前特首董建华先生拒绝回答新当选的一位立法委员的问题,也不与他讨论问题。为什么?因为这位委员是一身T恤、牛仔裤之类的休闲打扮。这显然有悖于讨论严肃和重大问题的气氛和行为准则,从信德的角度看,这位委员缺乏最基本的尊重和礼貌,还有和委员之间相互信任、平等讨论重大和严肃问题的基础。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什么呢?形象问题是一个入场券。就是你不按照着装要求去做,在交流当中别人对你的行为判断就会出现失误,你们就没有平等交流的环境和基础。着装个性化与工作着装,是不同地点的不同诉求。对于公民非工作时间,如何着装,完全应由自己说了算,在工作岗位则不然。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无论是机关还是企业,一个组织对自己成员着装做出限制,属于十分正常的事。如,许多行业都有自己特定的工作服装,即使单位不给统一配,也会作出具体要求和限制,尤其一些机关单位,其着装必须得体亲切。我看,除了"男同志不能留胡须"有些不合时宜外,浙江省交通厅的"女同志不穿露背装等过于暴露的服装,上班不能穿拖鞋"等规定合情合理,根本谈不上人性歧视。

  着装能体现一个人的品位,反映一个单位的形象。特别对公务员来说,其着装相当于一种身份标志,一种告示,严谨的办公场所不同于娱乐场所,女公务员也不同于交际花,在一个严谨的办公场所,打扮得暴露性感,难免会给人错觉,也许还会干扰别人的正常工作。交通厅的机关干部代表的是政府形象,如果想当性感女郎,那还是把交通厅机关人员这个热的烫手的公务员岗位,让给适合干的人为妥。(作者:孙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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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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