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十万人闯红灯受罚说明了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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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8:50 南方网 |
南方网 奚旭初 南京治理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收获”惊人:从3月1日到5月28日,近三个月,交警开出104378张罚单。交警说,有时一个人闯红灯,后面跟一串,甚至来不及处罚! (5月31日新华日报) 一个南京城,三个月时间,10万人闯红灯受罚———这还不包括“来不及处罚”的。闯红灯的陋习并不只是南京有。那么推而论之,大大小小的城市,东西南北的地方,又是 怎样一个天文数字?来自南京的数据令人心情沉重,但也并非意外。这个数据,不过是以往有目共睹的事实现在被确切的数字作了量化的描述。如果说南京这条新闻是一面镜子,那么它确实照出了许多发人深省的东西。平常时节,论道理,议是非,辩对错,哪一个人不是慷慨陈词,头头是道?然而在红灯这面镜子里,多少人却原来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有人因闯红灯而被批评为法盲,岂料他却暴跳如雷,大声嚷嚷说谁讲我是法盲?那模样用气壮如牛形容绝非夸张。稍一细想,他确实不是法盲———如果说法盲指的是对法律法规一无所知,那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法规,他难道会不知吗?显然,红灯照出的问题,不是法盲问题。我不想说心知肚明红灯不能闯却依然要闯的人是存心和法律法规对着干,比较接近实际的原因,乃是历来闯红灯闯得多了,闯成了习惯。 曾在一个路口看到,一位行人闯红灯受罚后不无委屈地辩解说,自己并非故意,不过是习惯罢了。交警认真地回答:罚的就是你那个习惯。我赞成交警这句话。习惯有好的也有坏的,习惯又是潜移默化养成的。其实,行人闯红灯由来已久,但正因这么些年又少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结果遂愈演愈烈———南京3个月处罚了10万人,既反映了这次整治的雷厉风行,立竿见影,但换个角度看,受处罚者如此之多,恰是说明了此前的“违法不究”养成了人们闯红灯的坏习惯。陋习可除,只要“违法必究”持之以恒,那么惩罚陋习的过程,也就是好习惯养成的过程。而这中间的关键,则是在这个过程中,“违法必究”必须贯穿始终。倘若仍是“一阵风”,时过境迁,那么不但好习惯的养成会巧亏一篑,坏习惯的反弹更是会变本加厉。(编辑:东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