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不是“无罪”是“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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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9:02 金羊网-新快报 |
辨析——拒绝想象小心求证 朱永平 近段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女播音员死在副市长床上”一案,经山东省济宁市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缺乏充分证据,不能认定刘波对马啸存在不法侵害行为或存在能够诱发 马啸“情绪激动、血压升高”的行为。马啸出现危险情况后,刘波采取了拨打120等措施,不能认定其存在故意延误抢救的问题。综上,不能认定马啸之死与刘波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因此,法院驳回了死者亲属要求巨额赔偿的诉讼请求。这样的案件,对于一般受众来说,大抵是一个花边新闻,官员的桃色事件毕竟是容易引起受众的兴趣的,人们会把它当作茶余饭后的笑谈,甚至会怀疑案件背后是否隐藏了什么样的故事。 当然,这背后所代表的社会心理症候值得政府以及政府官员本身反思。 但是,无论是道德上的谴责还是人们的怀疑,都代替不了法律。 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在没有证据之前,我们不能对任何人进行“有罪推定”———包括对这位被卷入桃色是非的副市长。 在该案件经山东省济宁市法院审理结果出来之后,许多报刊、网站都打出了“副市长被判无罪”的醒目标题。事实上,法院所认定的是女播音员之死与副市长刘波“无关”,女播音员家属也只是提出要求赔偿的诉讼要求———这只是一场民事诉讼,跟有罪没罪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除了有专业方面的因素之外,可能更多的是在潜意识里,我们已经对这位副市长作了“有罪推定”。 作为媒体,有自己的价值取向并不是不可以,但是不能违反新闻报道必须客观的原则,否则很容易对公众产生误导。 (晓航/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