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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管理是拙劣的借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9:02 金羊网-新快报

  交锋——‘的士公司有无存在必要’讨论

  草办居士

  正如有评论所认为的,一辆出租车不能承载一个城市的未来,但它能见证一个城市乃至一个国家的进化。出租车在现代城市发展中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的地位。

  但是,原来应该属于社会公共财富和社会公共资源的出租车经营权,现在已经通过“法定”的方式,成为了一小部分人手中的特权,也正是这种“法定垄断”的状况,导致了出租车行业怨声载道。

  对管理部门来说,进行“公司化管理”确实可以给管理带来方便。不过,现在社会上有多少个体商店?有多少个体户?是不是也一定要把他们纳入“公司化管理”?

  事实上,公司化有其规模效应,但是个体化同样也有其灵活、多变、适应性强的优势,政府不能以管理方便为理由来代替市场作出选择,毕竟,管理方便永远不是让渡职责和权力的理由。

  政府对出租车行业的管制———比如准入限制、总量控制以及租价管制等一直为舆论所诟病并斥之为“计划经济的审批制度”,这种管制思维在经济学上事实就是诺斯所讲的“路径依赖”:对于市场化出现的问题我们往往会认为通过政府去解决,这样事实上是走回了计划经济的老路。

  比如,政府通过对出租车总量的控制是希望保持出租车市场秩序的稳定,避免造成恶性竞争,但我们必须注意到,如果取消出租车市场的准入歧视政策,允许出租车业个体化经营,那么总量控制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因为市场竞争必定会淘汰一些落后的出租车公司,真正的行业整合就会实现。

  出租车行业的市场化,需要有公平的规则,需要有平等的起跑线。从目前来看,要求立即取消出租车公司不大现实也不大可能,但是,至少我们可以让现在的出租车公司根据《公司法》来进行改造,依法划清产权,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剥除某些行政权力,按市场规则办事。

  而对于的士司机交纳的“风险抵押金”、“保证金”或“承包金”等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折抵股金,实行股份制改造,并组建科学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

  同时,必须取消不准个体经营出租车的规定,让出租车公司和个体车辆公平竞争,在这个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出租车行业建立行业协会。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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